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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制定第六次人口普查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点击数:227    更新时间:2010-2-5  
 为了进一步加强区政府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的各项任务,区人普办制订了人口普查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各部门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要求。
 
     人口普查日常工作由区人普办负责;涉及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基础资料整理方面的事项,由区公安分局负责;涉及出生人口、死亡人口的事宜,由区计生局、卫生局负责;涉及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区文广局协助;涉及人口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涉及行政区划变动、殡葬数据方面的事项,由区民政局负责;涉及教育部门普查宣传事项,由区教育局负责;涉及依法普查以及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由区监察局负责;涉及普查工作的考核以及人员抽调的事宜,由区人事局负责;涉及少数民族普查事项,由区宗教局负责;涉及监狱等特殊区域普查对象的普查,由区司法局负责。全区其他部门要对涉及工作给予大力支持配合。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确实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