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兰州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甘肃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关于组织全省统计人员进行统计继续教育的通知》(甘统字[2009]1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望各县(区)、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抓好组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做好本县(区)、本系统具备条件人员的宣传、动员和报名工作。
2、根据工作进度,及时抓好培训工作的相关事宜。
3、报名截止时间:第一期2009年4月8日前;第二期2009年6月10日前;第三期2009年9月11日前。
4、报送要求:
(1)各县(区)、各部门将参加培训人员的《甘肃省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和《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上报市普查中心。
(2)各县(区)、各部门填写的《甘肃省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汇总表》以电子表格EXCEL格式和纸介质同时上报市普查中心。
(3)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2006)199号]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培训费:200元,书费54元。
联系人:刘玉香 联系电话:2176307
附件:甘肃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关于组织全省统计人员进行统计继续教育的通知》(甘统字[2009]17号)
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